一、功能及要求:对城区服务区域实施全覆盖、精细化、高频次保洁维护,持续巩固“一把扫把扫全城”的“大环卫”格局,实现环卫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整体提升的目标。
二、相关标准: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城市容貌标准》等。
三、技术规格:
质量标准:道路两侧墙到墙,建筑物立面以内,清扫保洁质量要做到“十无”、“十净”。“十无”:路面无垃圾堆积、无积尘、无碎石泥土瓦块、无污水、无烟头槟榔渣、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果皮纸屑塑模、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十净”为:路面净、边沟净、路牙石净、排水口净、树穴净、墙基净、垃圾容器周边净、候车亭净、绿化带内净、牛皮癣净。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区域一:从宁乡大道与车站路交叉口沿宁乡大道、桐菁公路、石泉路、永佳路、花明北路、蓝月谷西路(含至益阳界段)、宁朱公路、长发路、发展路、蓝月谷东路、谐园路、玉屏路、金沙西路、船形山路、梅双公路、沿河北路、创业大道、一环路、宁乡大道围合区。
服务区域二:金洲大道(含金洲大桥至宁望交界处)、华强大道、金沙路(从蓝月谷大桥东侧护栏至金沙路末尾)、新天北路、新天南路至安置区Y字路口(含夏铎铺机械工业园),新阳大道至金桥路口(含关山古镇),北端金水路、金园路,西端金水路至金沙路、历泉路围合的原高新区区域,含华强大道、历泉路、发展路(沩江大道以北段、发展路二期、沩东大道二期、方特南路。
五、服务标准:
一.质量标准:道路两侧墙到墙,建筑物立面以内,清扫保洁质量要做到“十无”、“十净”。“十无”:路面无垃圾堆积、无积尘、无碎石泥土瓦块、无污水、无烟头槟榔渣、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果皮纸屑塑模、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十净”为:路面净、边沟净、路牙石净、排水口净、树穴净、墙基净、垃圾容器周边净、候车亭净、绿化带内净、牛皮癣净。
二.统一标准、严肃奖惩:采购人将制订《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在履约过程中将严肃考核,奖惩分明。
三、标段明细
| 标段 | 服务范围 | 重点管控点 |
| 园区标 (智慧环卫) | 分为从宁乡大道与车站路交叉口沿宁乡大道、桐菁公路、石泉路、永佳路、花明北路、蓝月谷西路(含至益阳界段)、宁朱公路、长发路、发展路、蓝月谷东路、谐园路、玉屏路、金沙西路、船形山路、梅双公路、沿河北路、创业大道、一环路、宁乡大道围合区。 金洲大道(含金洲大桥至宁望交界处)、华强大道、金沙路(从蓝月谷大桥东侧护栏至金沙路末尾)、新天北路、新天南路至安置区Y字路口(含夏铎铺机械工业园),新阳大道至金桥路口(含关山古镇),北端金水路、金园路,西端金水路至金沙路、历泉路围合的原高新区区域,含华强大道、历泉路、发展路(沩江大道以北段、发展路二期、沩东大道二期、方特南路。 | ******************学校等周边区域以及奥特莱斯商业密集区;园区粉尘集中企业、物流通道等。 |
★宁乡市城市清扫保洁第五轮市场化服务项目共分为九个标段(标段一至标段八、园区标),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四、设备要求(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针对此条款,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车辆和设备配置最低配备如下表:
| 车辆、设备类型 | 数量 | 备注 |
| 18吨洗扫车 | 4 | ? |
| 18吨洒水车 | 12 | 其中至少4台为新能源纯电动智能网联 |
| 自动驾驶扫路机具 | 5 | 3吨≤总质量≤4吨;用于辅道清扫 |
| 无人驾驶清扫机器人 | 12 | 总质量≤1吨 |
| 快保车(电动小型垃圾收集车) | 80 | 且车辆应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
| 人行道小型清洗车 | 3 | ? |
?
1.1车辆、设备功能要求:除快保车(电动小型垃圾收集车)外,其余车辆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远程监控管理等功能。
自动驾驶扫路机具、无人驾驶清扫机器人还应具备安全稳定的自动驾驶功能,并具备单车智能要求;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作业模式完成对服务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清扫保洁区域无死角无遗漏、清扫保洁效果符合考核标准;还须具备自动循迹清扫、自主清扫任务规划、自主避障/停障、自动能耗优化、远程监控和调度、智能驾驶安全冗余系统的功能。
自动驾驶扫路机具:
| 内容 | 参数 | 内容 | 参数 |
| 清扫能力 | 10000~22000m?/h | 高压清洗(Mpa) | ≥15 Mpa |
| 水箱容积 | ≥400L | 清扫速度 | 0~10 km/h |
| 垃圾箱容积 | ≥950L | 最大爬坡角(%) | ≥20 |
| 最大总质量 | ≤4000KG | 电池电量 | ≥40kW·h |
| 最高行驶速度 | ≤25 km/h | 电池材质 | 磷酸铁锂 |
无人驾驶清扫机器人:
| 内容 | 参数 | 内容 | 参数 |
| 水箱容积 | ≥50L | 满电连续作业时间 | ≥6H |
| 垃圾箱容积 | ≥150L | 充电时长 | ≤1.5H |
?
1.2车辆如为燃油车则须达到国五或以上排放标准,并根据长沙市的最新政策规定进行淘汰及更新。
2、以上车辆需合法有效,车辆所有人为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需提供清晰的车辆图片、《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购置发票扫描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供以上设备保证配备到位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车辆设备应功能完好、车牌标志清晰、车身整洁,如为燃油车则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标段中标供应商的车辆设备进行随机现场查验。经现场查验,不能满足功能完好、车牌标志清晰、车身整洁和正常使用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视为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
?
2、人员配置要求
★2.1、清扫人员前期不少于400人,其它管理人员、随车工、驾驶员、智能驾驶设备安全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按需配备,且须无条件提供岗位用于对原维护单位现有环卫保洁人员的安置,并承担劳动风险责任,薪酬不低于现有标准。后期可根据智慧环卫建设效果在采购人同意下进行增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时须承诺:本项目拟投入使用车辆及设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到位且达到投入使用标准(期间不能影响正常作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管理中心相关要求
★1、基于宁乡智慧环卫管理的“安全、管理、服务”的实际需要,设计规划各应用系统,以保证其实用性、先进性、开放性和扩展性。合同签订3个月内,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不小于******管理中心应具备接待参观功能,设有指挥室和显示大屏,显示大屏能够清晰地展现出项目车辆的位置信息、作业状态、作业时间、作业进度、路径规划等,便于管理者实时调度。大屏总尺寸要求长≥4800mm,高≥2600mm,单屏55寸以上,拼缝≤3.5mm或无缝,屏幕亮度≥500CD,并配套2个或以上音响,2个或以上操作台。在技术上采用“平台化、组件化”的设计思路,集成并综合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系统、无线视频监控、多源数据交换、物联网、多传感器融合等关键技术进行设计开发,形成集多媒体展示、动态交互、无线数据采集、可视化管理、远程监控、智能引导、应急指挥调度、环卫作业管理、过程实施管理、统计查询、决策分析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智慧环卫管理云平台。针对此条款,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通过智慧环卫平台实现高效管理,提高环卫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1实现全时段无人化的目标:支持24小时不间断作业,不受人力限制。
2.2、实现精准作业能力大幅提高的目标:实现厘米级贴边清扫,解决路沿死角问题;多传感器协同可识别行人、障碍物并自动避障。
2.3环卫信息化:环卫信息化实现环卫装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集成,通过云平台和大数据实现远端感知、人机互动、可视化监控、智能处理、决策分析;
2.4环卫设备智能化:利用环卫作业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环卫作业过程中的智能规划、智能感知和智能决策,全面提升智能环卫设备智能化及自动化程度,完成环卫设备集群智能化的控制和调度。
2.5实现五个实时,即作业成果实时考察、作业信息实时统计、作业质量实时监管、作业过程实时监控、环卫作业实时调度,通过实时的高效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3、同时预留端口,可与其他智慧平台打通,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与共享。
六、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道路两侧墙到墙,建筑物立面以内,清扫保洁质量要做到“十无”、“十净”。“十无”:路面无垃圾堆积、无积尘、无碎石泥土瓦块、无污水、无烟头槟榔渣、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果皮纸屑塑模、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十净”为:路面净、边沟净、路牙石净、排水口净、树穴净、墙基净、垃圾容器周边净、候车亭净、绿化带内净、牛皮癣净。
2.统一标准、严肃奖惩:采购人将制订《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在履约过程中将严肃考核,奖惩分明。
七、智慧化环卫项目鼓励方向
1.本地化技术创新应用要求
结合宁乡市实际需求,围绕“实效导向、集约高效、可复制推广”的基本原则,推动以下适应性创新落地:
1.1 管理模式创新
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牵头,组建专业技术专班,制定智慧养护实施方案。例如,针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辅道、机动车道等不同场景,探索适宜无人设备清扫区域达到100%无人化设备作业模式;针对应急事件,构建智慧化识别与响应机制。
1.2 技术应用优化
依托现有物联网及5G设施,开发低成本数据平台,有效整合环卫云平台系统数据,打破信息孤岛。******城市管理违法违章事件识别等功能。鼓励形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解决方案与技术创新成果。
1.3 环卫模式升级
推动“人机协同”作业模式落地实施,例如环卫工人借助智能终端实时上报问题,系统基于AI算法自动生成任务优先级与处置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智慧养护标准作业流程。
六、验收标准:
按照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其他要求;
1.1、整个项目实行分区分标段责任承包,实行经费大包干。
1.2、要求中标人制定和完善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考核督查办法、安全生产制度等,因清扫保洁不力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严重的违规行为,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可以终止承包合同直至取消保洁公司承包资格。
1.3、中标公司要严格对标《宁乡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根据《道路清扫保洁的内容及考核标准》、《城区环卫作业考评细则》要求,按照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健全管理机制,全力抓好保洁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有效促进承包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提档增效。
1.4、采购人对已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按照考核制度,采取末位淘汰制进行考核,合同期内,如果中标人按照考核制度和办法,月度考核排名连续三次为最后一名的,取消其服务合同,由本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其中标人;三年合同服务期满后,排名最后一名的公司将被末位淘汰,并不再允许其进入宁乡以后的环卫项目的资格报名和投标活动。
1.5、采购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核查,核实其公司实力,机械设备和从业能力等方面,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其中标资格。
★?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各一份交予采购人进行核实,若发现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核对结果上报行政监管部门,具体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投标人需在文件中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承诺依法承担一切后果,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
1.6、因城市建设推进,新建道路、公园广场等需纳入服务的新增范围不超过合同服务范围总面积的5%(含)时,不另行新增费用。新增服务范围超过合同服务范围总面积的5%以上且新增服务金额不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时,不再另行招标。由环卫中心按照第五轮市场化招标的中标单价、片区责任划分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服务经费相应增加。
★1.7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银行金融机构开立专项支付环卫工人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法:
3.1 付款人: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2 付款方式:采购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按照先作业后付款方式,逐月将服务费拨付给中标单位,每月10日前采购人凭中标单位开具的发票拨付上月的服务费。第二年、第三年的合同金额,根据财评中心当年核定金额相应比例增减。
4、特别说明:
4.1?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在本标段内并符合条件的、自愿的原作业单位人员工作,不得借故辞退,并达到招标文件中标段所配的最低人员标准。
4.2?采购人对各中标候选人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并采取末位淘汰制,分月度和年度对各标段的中标人进行考核,按照月度、年度进行排名。
5.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投标方须自备所有设备(包括清洁所需设备及其它工器具等)和耗材。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安全保障费、管理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其中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为实施本项目需建设的补给站、充电站等基础设施;以及车辆、设备的路权办理、人车安全等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7、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宁乡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8、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对于上述项目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一响应,或作出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