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11号 ;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5-2
2.3、项目代码:2405-411425-04-01-286427
2.4、 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项目总投资:******.31元
2.7、 建设规模及内容:虞城县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改造置换老旧给水管道,涉及至信一路等12条道路。配套建设老旧阀门置换,新建给水管道, 新增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消火栓等设施,以及人行道破除与恢复,机动车道破除与恢复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8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17141.4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75680.64元,规费:157571.77元 ,税金:683457.9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第二标段:******.42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2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19131.7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78442.26元,规费:160109.95元 ,税金:701460.7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2.10、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特殊说明执行。)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工期:300日历天;
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审的方式。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具有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4、财务状况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3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5.4 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3.5.5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6.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如确定投标 , 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 )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4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 日 09:00 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第开标席位八(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 年2月1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2 月13 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 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 年1月2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2月12 日 17 时 00 分止;
保 证 金 账 户 获 取 方 式 : 投 标 人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商 丘 市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开具截至时间:2025 年1月23 日 9:00 至 2025 年2月13日 0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水利局
地 址:虞城县城关镇胜利路东段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53号12号楼1单元12层184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办公室
******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 1月22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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